一只狗的遗嘱
相信许多养狗的人,都读过这篇《狗的礼赞》。狗是人类最友好、最无私的朋友,人与狗之间发生过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一只狗的遗嘱》这本书,初拿在手里,纸张柔软馨香,指间摩擦和滑腻的质感,隐隐透出一种温情的气息。一共收录了25篇描写人与动物情感的作品,并且每篇文章都相应配有插图。选取的都是漂亮可爱的小狗。书中的细节也做得相当不错,几乎每一页的抬头都有一句小小的温情语句,或悲或喜,读起来让人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像这样充满温情的细节,在文中处处都有体现。
其中,不乏有很多名家写狗的作品,汇集大牌名家手笔,也是本书的一大特点。比如,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尤金奥尼尔,他著名的《一只狗的遗嘱》可谓绝世之作,这本书的封面和书名都来自于《一只狗的遗嘱》内文原句。
在这篇《一只狗的遗嘱》里,狗狗离死亡不远了,它怀念和主人相互陪伴的日子,怀念自己年轻的时候,是多么英勇健壮,而现在老得连兔子都敢在他眼皮底下肆意走动,它也无能为力。他温情脉脉地看着男主人和女主人,只觉得深深的不舍。所以在生命的最后,狗狗发自内心说:“不管我睡得有多沉,依旧能听到你们的呼唤,所有的死神都无法阻止我对你们欢快地摇摆尾巴的心意。”每次一读到这里,都不禁潸然泪下。
这本书里值得一提的,还有《木木》这篇文章,是屠格涅夫的代表作。讲述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哑巴奴隶,与一只叫木木的流浪狗的故事。故事里,哑巴划着船把木木带到河中央,他把他拿来的两块砖用绳子缠住,在绳子上做一个活结,套住木木,然后将它放进河里。哑巴想起很多事,想起第一次看见木木时,他在水泥地里打滚的样子,想起他给木木喝肉汤,想起木木被抱走送人自己又跑回来的事。哑巴很痛苦,很愤怒,但是对命运无能为力。看过这篇《木木》的人,没有一个不被他们的命运深深感动。
除了这些名家作品之外,这本书还收录了一些国外民间的人与狗之间的短篇故事。
《一只狗的遗嘱》是本编译类小说,内容短小经典,但正是这本书的特点,虽然每篇都很短,但比起其他的纯小说,这本书的内容更活泼,更轻松,趣味性也更强。更不得不提的,《一只狗的遗嘱》是双色印刷,大量精美插图,极大丰富了对本书的视觉享受。
总的来讲,《一只狗的遗嘱》这本书讲述了人与狗之间,爱与忠诚,真挚与奉献的温暖小故事。读惯了种种带有浮华的作品和老套的故事,读到这本书,无疑是有了一种全新的触动。整本书洋溢着平淡,但是平淡的文字中,分明能感受狗狗对人的眷恋,以及无尽的爱心。朴实温情的文字,在纸间洋溢,为读者展述世间最无私的情感告白。每每看着插图里的小狗,他们天真的眼神、纯净的眸子和柔软的皮毛,心底油然生出无限的感动。一种温情的感动。是继《再见了,可鲁》《巴别塔之犬》后,让人潸然泪下的又一经典之作。
不管我睡得有多沉/依旧可以听到你们的呼唤/所有的死神都无法阻止/我对你们欢快地摇摆尾巴的心意。
每当拿起《一只狗的遗嘱》,读到这段话,我的心都被抽得紧紧的。所以,爱你的狗狗吧,给他们你最真切的关怀,我相信,每个养狗的人都相信,在这个世间,只有狗狗能给予最无私而真诚的爱。就像动物畅销书作家杰佛瑞麦森说的那样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它可能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你是它的一辈子!
老舍 《狗》
中国狗恐怕是世界上最可怜最难看的狗。此处之“难看”并不指狗种而言,而是与“可怜”密切相关。无论狗的模样身材如何,只要喂养得好,它便会长得肥肥胖胖的,看着顺眼。中国人穷。人且吃不饱,狗就更提不到了。因此,中国狗最难看;不是因为它长得不体面,而是因为它骨瘦如柴,终年夹着尾巴。
每逢我看见被遗弃的小野狗在街上寻找粪吃,我便要落泪。我并非是爱作伤感的人,动不动就要哭一鼻子。我看见小狗的可怜,也就是感到人民的贫穷。民富而后猫狗肥。
中国人动不动就说:我们地大物博。那也就是说,我们不用着急呀,我们有的是东西,永远吃不完喝不尽哪!哼,请看看你们的狗吧!
还有:狗虽那么摸不着吃,那么随便就被人踢两脚,打两棍,可是它们还照旧的替人们服务。尽管它们饿成皮包着骨,尽管它们刚被主人踹了两脚,它们还是极忠诚的去尽看门守夜的责任狗永远不嫌主人穷。这样的动物理应得到人们的赞美,而忠诚、义气、安贫、勇敢,等等好字眼都该归之于狗。可是,我不晓得为什么中国人不分黑白的把汉奸与小人叫作走狗,倒仿佛狗是不忠诚不义气的动物。我为狗喊冤叫屈!
猫才是好吃懒作,有肉即来,无食即去的东西。洋奴与小人理应被叫作“走猫”。
或者是因为狗的脾气好,不像猫那样傲慢,所以中国人不说“走猫”而说“走狗”?假若真是那样,我就又觉得人们未免有点“软的欺,硬的怕”了!
不过,也许有一种狗,学名叫作“走狗”;那我还不大清楚。
老舍简介:
老舍原名舒庆春(1899年2月3日-1966年8月24日),字舍予,笔名老舍,满族正红旗人,本名舒庆春,生于北京,中国现代小说家、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人民艺术家,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著有长篇小说《小坡的生日》、《猫城记》、《牛天赐传》、《骆驼祥子》等,短篇小说《赶集》等。老舍的文学语言通俗简易,朴实无华,幽默诙谐,具有较强的北京韵味。
1966年8月24日,中国作家老舍因不堪忍受红卫兵的暴力批斗,在北京太平湖投湖自尽。1978年初,老舍得到平反,恢复了“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读了巴金的《狗》后,我非常敬佩小说中那只狗的志气、勇敢和坚强,它能在富人的笑打下一脸严肃,它被人绑在柱子上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活下去,咬断绳子,回到我的破庙去。
我想,假如这只狗是一个真正的人,那他一定会树立目标和志向,也因为这样,才奠定了信心,变得勇敢而坚强,我也要树立远大志向,为这个目标勇敢向前冲!不畏任何艰难,不理任何讥讽。
扩展资料:
巴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狗》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讲的是感情,不是生活”。这种感觉是作者的感觉,是来自生活的感觉。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穷人吃不饱、穿不饱。帝国主义者在中国的土地上胡作非为,在公园门口竖起“中国人和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把中国人当作狗来对待。
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义愤填膺地写出了《狗》。作者关注的不是主人公的悲惨生活,而是他的愤怒。流浪的“我”出生在地球上,没有权利成为一个人,没有保护,没有食物,甚至没有一条狗。
“我”在街上看到女主人“粉腿”旁边的白狗,所以很喜欢宠物和保护,于是幻想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狗,以得到同样的爱和保护。我在破庙的偶像前祈祷,匍匐在地上学吠。我认为我是一条真正的狗。
然而,当他爬到那条粉红色的腿上时,却被踢走了,还和老外的白狗扭打起来,被虐待,并被关进了一个“黑洞”。小说的主人公在诅咒殖民主义者。他不是真的在地上爬,吠叫,想成为一只狗。他在生气地说话,而且说得多么痛苦啊!“充满了指责的血和泪,尖锐的问题。
这篇文章表达了中国人民的共同情感,表达了“我要尖叫,我要咬”的目中无人的呐喊。从这种感觉中,很容易联想到中国人民在三座大山的重压下所遭受的苦难。显然,“我”的抒情丰富和深化了小说的主题,赋予了作品深刻的思想和艺术力量。
主要内容:我们的狗是那么的忠诚仁义,但是又得不到人给的食物,瘦得皮包骨,十分可怜,最后还要被人安上一个坏名字。我为狗叫屈,我认为猫才是懒惰和傲慢的,应该被人唾弃的。
这篇作品,是巴金五集散文巨著《随想录》中的一篇,收在《随想录》第二集《探索集》中,像读者熟知的《怀念萧珊》一样,也是《随想录》中较感人的作品之一。它叙述了一个真实而简单的故事:一只讨人喜爱的狗,在“文革”棍棒的恐吓下,被胆小的主人送给医院作了解剖试验品。全文篇幅不长,却感情真挚,意味深长。 《小狗包弟》思想内容最深刻的地方,是揭露“文革”的罪恶。作品中故事的背景正值十年浩劫时期,那是个非人的年代,缺少人性,缺少温情,更缺少宁静的气氛。人,尚可不说其恐慌至何种地步,就连一只小小的玩物──狗,也无安宁之日。作品描述了两条狗:一条是艺术家邻居的狗,一条是作者本人的狗(包弟),在“文革”的动乱中,它们都无一幸免而死去。前者被“专政队的大棒”打断了腿,不食而死;后者被担惊受怕的主人送给了医院。尽管作家还在作品中详细描述了人所遭受的非难,但我们只要从两条狗的命运上,就可看出,一场“文革”运动,以它的残暴,荡涤人性,狂施淫威,使多少人家从安乐中陷入苦难,又使多少不幸的生命死于无辜之中。作者撰文的主要用意虽是忏悔,以自己对爱犬包弟的“出卖”与“背叛”,谴责自己的懦弱(这从作品的字面中可以看出),但如果没有这场浩劫,这种忏悔本身也就不可能存在。因此,作品最深刻的意义,还在于对“文革”的无情揭露,它从一个特殊的角度──狗的命运中,客观地暴露了“文革”时那非人年代的某些特点,以及那一段特殊的历史给善良正直的人民所带来的近乎毁灭性的灾难。 《小狗包弟》还表现了作家严于解剖自己的可贵精神。鲁迅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这也是《小狗包弟》(乃至全部《随想录》)的创作主导思想之一。作者在《探索集·后记》中说过:“我写作是为了战斗,为了揭露,为了控诉,为了对国家、对人民有所贡献,但绝不是为了美化自己。”“绝不是为了美化自己”,这种可贵精神在《小狗包弟》中得到了体现。作品所描述的,其实本不是什么大事,在那个动乱年代,人的生活都所寄无望,哪里还有心思顾一条狗?在那时,人的生命尚不值一钱,为了生存而抛弃一条小狗,又算什么!但作家并未为此而解脱自己,他说,“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短短几句话,包容了超人的勇气,不但体现了作者所欣赏的卢梭式的“诚实”,更重要的,展现了作者崇高的精神境界,以及与之联系的对国家、历史、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因为作者一方面真正解剖了自己,另一方面,为将来历史上生活的人们,提供了一面值得借鉴的镜子,就像作者所说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不允许再发生那样的浩劫”。(《探索集·后记》)正因为如此,作者的这种“解剖自己”的精神,有着更深远的意义,体现出更深刻的社会价值。 呼唤人性,讴歌人性,也是《小狗包弟》闪光的思想之一。“文革”运动中,人性被当成了批判的对象,取而代之的,是法西斯般残暴无情的“造反”精神,在这种情况下,寻求真正的人性是异常艰难的。《小狗包弟》向我们叙述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艺术家文学家们的遭遇,典型地反映出当时社会缺乏人性,以及人们迫切需要人性、呼唤人性的愿望。然而,呼唤人性,又谈何容易,于是我们从作品中看到:主人公(作者本人)为了免遭造反派的袭击,保住生命安全,只有将爱犬小包弟送到解剖台上。这样描写,表面看是作者用以自责,其实质是从另一角度表现对人性的渴望与呼唤。的确,倘若没有专政队的诸种暴行,狗的主人绝不会“残酷”地将爱犬送走;假如人间充满人性,怎么会随心所欲地践踏无辜的性命?!因而,自责,实际上就是呼唤人性;而呼唤人性,也是从另一方面对人性的讴歌和赞美。 这篇散文在艺术上也有独到之处。首先,表现在语言上。其特点一是质朴。《小狗包弟》给人的印象如同听述一个故事,因为它不使用华丽的语言,几乎每一句话都没有修饰成分,如同口语,朴实而明快,准确简洁地表达了作者所要表达的一切。比如作品开头写道:“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语句结构简单,全无修饰,但却言简意赅,诱人入境。作品结尾也如此:“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在简朴的语言中,道出了真情。特点之二,是描绘生动。作品的语言虽质朴简洁,却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直抒胸臆时,真切感人,如上面例举的结尾一段文字,便是如此;描写事件场面时,精当准确,使客观形象栩栩如生,如描写艺术家“满身是血和泥土”地被“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的情景:“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这一段文字,不仅准确无误地叙述了事件的情景,而且小狗依恋艺术家的情态、作者深藏着泪愤交织的情感,全都得到体现,使人读后如闻其声,如临其境。 其次,以情动人。作者写这篇散文的用意是忏悔,且多有主观表意文字,因而决定了作品的说理性。但这篇散文又能把理念、思想寓于精彩感人的事件叙述中,在描写中体现真情,在表达中饱含情思,不仅使人反思深省,而且催人泪下。作品突出表现了作者对爱犬的眷恋与怀念之情,因而,每每情注笔端,收到了感人的效果。如上面的举例,不仅体现了作家爱犬惜犬之情,而且也使我们感动。的确,在人情殆尽的人世间,竟有一只小狗这么通人性,冒着生命危险去依恋落难的艺术家朋友,这该使人多么激动。特别是,当我们看到惟一充满人情味的这只小狗,最后竟为艺术家而凄然死去的时候,几乎涌出泪水。作家的自叙,也同样饱含深情,这主要体现在作品的结尾几段。这些忏悔文字即使仅仅为了表达理念,也浸透了泪水,使人在阅读和理解中,能够看出作者胸膛中那颗赤热而损伤了的心。 再次,使用了衬托手法。在这篇散文中,作者的自责自贬是建立在对自己在“文革”弃狗的那段往事的回忆上的。动荡的年月里,弃狗本是一件小事,因为当时连夫妻背叛、朋友反目的事都经常出现。但作者却使我们看清了这件小事的本质──委曲求全的“羞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作者使用了衬托手法,用一段较长文字详细描述了另一条(艺术家邻居的)狗,为了艺术家而忍受棒打脚踢,甚至不食而死之事,来反衬作者当年为保全自己而弃狗的懦弱。狗尚且讲仁义,而人却只顾“保全”自己,相形之下,孰对孰错,不言自明。这一方面揭示了“文革”运动导致人们产生恐惧乃至变态心理的罪恶,另一方面也反衬出作者当年弃狗时的无情无义,从而透露出作者作自我忏悔,即写《小狗包弟》的客观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