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派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绩效突出,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以预防为主,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发挥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在党员队伍建设和纪律检查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治生态向好。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的法律活动是为委托人办理事务,争取利益,因此,行纪人在充分考虑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其发生的货物风险应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的法律活动范围仅限于购销、寄售等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