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喂母的典故是出自于蔡元培,蔡元培的母亲年纪轻轻就守了寡,独自抚养三个孩子长大,在蔡元培19岁那年,母亲由于积劳成疾,胃病加剧。卧病在床,即使服药也不见得病情有丝毫的好转,极其孝顺的蔡元培听闻坊间有割手臂上的肉入药,能够使人延寿12年的传闻。
于是蔡元培便瞒着家人,割下了自己左臂上的一小块肉为母亲入药治疗。弟弟知道后,也效仿哥哥,割肉医治自己的母亲。
古代是谁把肉割下来给娘吃的
古代是谢温良把肉割下来给娘吃的。
元至正间客居昌国,奉母陈氏以居。陈母症结,孝子割股肉作糜给母亲吃,母病愈。时昌国刚归附元朝廷,兰秀山盗发于海上,朝廷命歼盗。盗与民难分,官兵见人就杀,州人悉窜匿于山谷。谢温良服侍母病,独不离开,官兵为其孝义而放过孝子。不久,孝子带母亲回黄岩,行李留在主人家,过了一年往取。等到了昌国,忽梦母亲盛饰坐在堂上,这是不祥的预兆。于是他抛弃行李立即返家,母亲果然病危。又一年,母亲中风,不能说话,手脚也不能动,伯逊扶持眠食起居十三年,不少松懈。洪武中,谢温良以孝廉应召,将授官,朝廷下赦,让他回家去祭祀先人,发病去世。
蔡元培割肉喂母
蔡元培的母亲很年轻就守了寡,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好景不长,蔡元培19岁时,母亲积劳成疾,胃病加剧,服药不见好。事母至孝的蔡元培听说割臂肉入药,可以延寿12年,于事瞒着家人,把左臂上的一小片肉割下来,为母亲和药疗病。弟弟获悉,竟也仿效割肉医治母病。但天下人不随愿,他们挚爱的母亲终于抵挡不住死神,撒手人寰。
“割股奉亲记”讲述了关于“孝”的故事:“今之孝义,唐初为永安县.时永安堡村民郑兴,耕作奉母.母久病,郑兴乃割股为羹以进母,母病始愈.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知县报于朝,唐太宗李世民诏政永安为孝义.铭曰:郑兴立本,割股奉亲.明君重德,孝诏古今.富民强市,羽翼乾坤”
据记载,孝子郑兴,自幼很有志向,终日勤劳耕作,侍奉父母,但家境贫寒。父亲去世后,郑兴守孝3年。母亲久病不愈,郑兴服侍床前,从不解衣,不离母亲半步。母亲想吃肉丸汤,郑兴因无钱买肉,于是割下自己的肉煮汤奉母。此事传开后,人人都为郑兴的孝道所感动。“割股奉亲,乃世乏奇事!”。在清乾隆《孝义县志》中有这样的记载:“因邑人郑兴孝行闻于朝,遂改名孝义。事见唐李吉甫《元和郡国志》。”
郭巨 埋儿奉母
,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