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胡歌这么火啊,我同学也喜欢他~。
拒绝平庸
大海如果失去巨浪的翻滚,也就失去了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也就失去了壮美;人生如果失去了坚强的神韵,也就成了绝对平庸之人.。
凡拒绝平庸者,必历经“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因为他们懂得坚持.。
当现实的梦想被一场车祸碾得支离破碎时,胡歌却坚定地说了一句:我要将这些一一拾起.于是他便成了一个幸福的拾荒者.。
当所有的人认为他的演艺生涯从此飞灰烟灭时,胡歌却又一次坚定地说了一句:我不会放弃.当他蹀蹀躞躞地走过岁月的沧桑,重重叠叠地覆盖了昨天的流沙和狂风.那清澈如波的眼神中折射出了花开不败的执着.。
如今,他重返了舞台,尽管眼角的伤疤仍清晰可见,然而他的笑容再一次说明了他不平庸!。
的确,平庸者,先被自己打败,然后才被生活打败;拒绝平庸者,先战胜自己,然后才战胜生活.平庸者,所受痛苦有限,前途也有限;拒绝平庸者,所受磨难无量,前途也无量.平庸者,原来可能的事变成不可能;拒绝平庸者,原来不可能的事也变成了可能.从平庸者处不难发现阴郁、半途而废的影子;从拒绝平庸者处不难找到卓越、坚持的精神.。
你看!一匹匹骏马奔驰而来,神逸完美无懈可击.它们就是徐悲鸿先生画的马.一声声的马蹄绝非大珠小珠落玉盘,却绝对称得上此时无声胜有声!。
一次次倒坐在马上观察,一次次被马摔落在地,但是一次次爬起继续.。
他的坚持有如戈壁沙漠上的胡杨,当狂风压着狂风,流沙压着流沙层层叠叠地往它们身上覆盖时.孰不知它们拒绝像一般树木般的平庸,竟然站在沙漠上活者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朽!。
一直想飞的蝴蝶页,羽翼被绑了结,却也维持着左右对称的闪亮,它们只是坚持着自己最初的梦想,在年限来临前——拒绝平庸!。
加分哦,
帅气可爱的胡歌
那个在仙剑奇侠传里风流倜傥的李逍遥,是在天外飞仙里憨厚的童远,是蒲公英里那失忆的程颢 ,是别爱我里爱着飞扬的徐风,是聊斋之小倩里那对爱情总是报着矢志不愈态度的蔺采辰,是电影第601个电话里想为自己的偶像写歌的那个晓文,。
我的偶像他演的作品其实并不多,但我认为部部堪称经典之作.在06年8月29日那天,胡歌在上完通告后准备往回赶的路上遭遇了一场另所有喜欢他的人都感到悲痛的事情,那就是那场几乎要把胡歌带离世界的车祸,在那场车祸中庆幸的是胡歌并没有离开,而离开的是胡歌的一位私交很好的朋友.在胡歌清醒后,得知朋友的悲痛离世,痛哭流涕.在胡歌恢复的这段时期,我看了他在自己的博客里写的文章,写的很是感动我啊!因为胡歌他明明就是在苦中作乐,甚为感动的我给他留了言,因为我想告诉他不管他变成什么样胡椒一定会支持他到永远,我不知道别的胡椒怎么样,但我知道我一定会支持胡歌到永远! 。
有人说胡歌是靠着他的那张帅气的脸才能在演艺圈待下来,可我不这么认为,我喜欢胡歌不是因为他的帅,而是臣服于他的演技,从看他的李逍遥开始,一直到最近还在排的射雕英雄传,我都认为是他在演绎这些个角色,而不是角色在演绎胡歌这个人! 。
我不知道各位胡椒们记不记得在当代歌坛的06年有一期上面有一张胡歌的照片,那张照片的名字叫做右脸!在那张照片的下方还写了这样一段话"他别过左脸看不出表情,向左侧斜着脑袋,也许是不想让泪从右眼的眼角滑落,怕咸咸的眼泪刺的伤口生疼,他的右脸有些忧郁,用冷漠拒绝曾经意气风发的年华,让青春开花结果"当时我看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爆发了,看着胡歌那张在这个年纪理应意气风发的脸,如今是这般的憔悴,那张曾经挂满笑容的的脸现在写满了沧桑,这张照片让我着实的心疼一把! 胡歌是我第一次这么喜欢的 。
一个明星,我真的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喜欢他,可能有各方面的原因吧!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胡歌能重回演绎界,让那些认为他是靠脸生活的人见识一下我们最伟大的胡猫猫同学的演技,不是靠吹出来的!我真的很喜欢胡歌啊!我很想见他一面啊!知道他现在的生活怎么样,我爱胡歌胜过爱我自己!真的~!这是我在看完鲁豫有约之后的感慨~我真的觉得我喜欢胡歌~剩过喜欢我自己~~~。
我的偶像胡歌他有英俊潇洒的外表,风度翩翩的气质,活泼俏皮的性格;在演艺界刚刚崭露头角,却已经在为将来的导演梦做着打算;他淋漓尽致地展现出当代大学生青春阳光的一面,也鼓舞着许多有梦想的人去追求、实现自己的理想。
喜欢胡歌,因为他有情有义。《仙剑奇侠传》中李逍遥的大侠装扮,打抱不平只为看不过去,更因为一次小小的承诺,历经千辛万苦送一个女孩回家。看完后让人荡气回肠,似乎已融入到江湖的恩怨,满怀豪情壮志要去天下闯荡。
喜欢胡歌,因为他气质动人。从《蒲公英》中的青涩到《仙剑奇侠传》中的成熟,每一部戏都可以体会到他独具的风格,可是永远不变的是他由内而外的气质。记者会上的每一次谈话,他都举止优雅,谈吐大方。给人耳目一新的是,清秀的脸庞,更是温文尔雅。
喜欢胡歌,因为他个性开朗。始终见到的是甜甜的微笑,没有丝丝的忧伤,在胡歌的世界里好像没有悲凉。活泼让他在活动中尤为突出,积极地助人为乐,畅快地与你谈话,他不是触不可及的明星,而是邻家的男孩儿。当然,运动也不可少,喜欢打篮球的他也常常“孤芳自赏”,遥想自己何时去打NBA。胡歌,我的偶像,希望他的演艺生涯一路顺畅。
写作思路:首先说明自己喜欢的明星是胡歌,然后可以详细介绍一下胡歌一步一步走来的付出与努力等等。
正文:
我喜欢的明星是胡歌。或许,有很多人认识他,因为他是一个大红大紫的当红男明星。他拥有俊俏的令万千少女着迷的容颜,拥有令人为之疯狂的魅力。为何?
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拥有帅气脸庞的明星,和如今的“小鲜肉”并无差别。但在了解他的人看来,他是个年轻的艺术家,而不是为了挣钱到处接广告的代言人。
纵观胡歌出道至今的演艺之路。出道之初,他是一名青涩的主持人,随后,偶然的一次机遇让他接到了李逍遥这个角色,让他一炮而红,火遍大江南北。
随后,更是有许多电视剧都邀约胡歌演出,但好景不长,在电视剧《射雕英雄传》拍摄期间,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夺走了他助理的生命,也伤了胡歌精致的面容,即使经过那么多次修复手术,但他眼角的那块伤疤终究是抹不去了。
此后,胡歌所接演的角色,大多都会选择有刘海的发型来遮掩那块伤疤,平时出席活动他也会戴着一副眼镜。直到《琅琊榜》、《伪装者》横空出世,让观众重新认识了胡歌,磨炼了他的演技,得到了观众的认可。如今,他打算赴美求学,待他学成归来,定会给我们惊喜。
正如他自己所说:“回不去的容颜,求不来的蜕变。”
一转眼,过了一学期,又到暑假了。随着暑假的来临,作业也是接踵而至,在完成作业的同时,我特别希望能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可不知从何处开始,又从何处结束。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我想,暑假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
暑假里必不可少的事当然是看《轩辕剑》了。我喜欢胡歌,我相信许多人都很喜欢他,自然,他们是我的“同盟军”。
喜欢胡歌,缘于仙剑。那时候的“老胡”天真、帅气、阳光,他扮演逍遥深深地刻在了我这乳臭未干的小孩心里。他的容貌,虽说不上让山水为之褪色,但用英姿飒爽、风流倜傥来形容他真是不为夸张啊。2006年的某一天,胡歌出车祸了!在悲伤之余,我翻到了一篇报道,发表的记者竟然说胡歌出车祸是为了炒作!会有人用生命做代价来提高知名度的吗?以前没有,现在也不会有!作为“胡椒粉”,我真想冲上去殴那位记者,虽然当时我只有五六岁。
“老胡”复出后再见到他是在“鲁豫有约”,他担任嘉宾。那时候的胡歌虽然经历了病痛的折磨,但也变得成熟稳重起来,是他以前不具备的。这真是“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啊。
多面的他,正如多面的我。我一直认为我和他许多地方都很相似。而他有的乐观、幽默、稳重我却没有。喜爱他,不正是追求更完美的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