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语从句,对前面的law certificate进行一个补充说明。
哈姆雷特(Hamlet)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本剧是前身为莎士比亚纪念剧院的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出频度最高的剧目。世界著名悲剧之一,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剧情概述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创作背景
十六、十七世纪之交,英国正处在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这个时期是英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巨大转折。
伊丽莎白统治的繁荣时期,资产阶级支持王权,而王权正好利用资产阶级,两方面不仅不对立,还结成了暂时的同盟。由于政局比较稳定,社会生产力获得了迅速的发展。这种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虽然加速了封建社会的崩溃,却仍然是依靠残酷地剥削农民来进行的。詹姆斯一世继位以后,专制集权被进一步推行,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反抗遭到了大肆镇压。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它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秩序,同时为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条件,莎士比亚的创作正是对这个时代的艺术的深刻的反映。
《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八世纪的历史反映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迪斯的斗争,象征着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与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通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间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间为了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较量,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
文艺复兴运动使欧洲进入了"人"的觉醒的时代,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开始动摇。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这是当时的一种时代风尚。这一方面是思想的大解放,从而推动了社会文明的大发展;另一方面,尤其是到了文艺复兴的 晚期,随之产生的是私欲的泛滥和社会的混乱。面对这样一个热情而又混乱的时代,人到中年的莎士比亚,已不像早期那样沉湎于人文主义的理想给人带来的乐观与浪漫,而表现出对理想与进步背后的隐患的深入思考,《哈姆莱特》正是他对充满隐患而又混乱的社会的一种审美观照。
作品影响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繁复而且篇幅最长的一部。该剧三幕一景中哈姆雷特有一段举世闻名的独白,无论原文或译作均脍炙人口。
《哈姆雷特》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从问世至今被多次改编成舞台剧、歌剧、影视等作品。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同时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个人牺牲也是作品发展的最终结局。在某种程度上,悲剧不是不幸,而是某种意义上的美。在这种悲剧中,索菲亚、哈姆雷特既是不幸的,却又是庆幸的。他们对邪恶命运的抗争精神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作品中,哈姆雷特勇于挑战自我的精神是感动使者的最大亮点。
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载于余光中原译。
出自雪莱诗歌里的句子了:)~~ 。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一连五个形容词,直译过来,就成了:
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
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最合适的翻译,再加一些我自己的注释:
Seven times have I despised my soul: 。
我的心悲伤过七次 (我的翻译是【我曾七次唾弃过自己的灵魂】)
The first time when I saw her being meek that she might attain height.。
第一次,是当我看到她本可进取,却故作谦卑时。
The second time when I saw her limping before the crippled.。
第二次,是当我看到她在瘸子面前跛行而过时。(这句话我的理解是泛指嘲笑残疾者,不如自己的人的行为)。
The third time when she was given to choose between the hard and the easy, and she chose the easy.。
第三次,是当她在难易之间,却选择了容易时。
The fourth time when she committed a wrong, and comforted herself that others also commit wrong.。
第四次,是当她犯了错,却借由别人也会犯错来宽慰自己时。
The fifth time when she forbore for weakness, and attributed her patience to strength.。
第五次,是当她因为软弱而忍让,却声称为自己的坚韧时。
The sixth time when she despised the ugliness of a face, and knew not that it was one of her own masks.。
第六次,是当她鄙夷一张丑恶的嘴脸,却不知那正是自己面具中的一副时。
And the seventh time when she sang a song of praise, and deemed it a virtue.。
第七次,是当她吟唱赞歌,却自诩为一种美德时。(我的翻译:【第七次,是当她把阿谀谄媚当作一种美德时】)
他也许应该鄙视自己的,因为他是她的蒙混过关。我不是说他幻影数以百万计的交易,但他故意给黛西安全感;他让她相信他是一个人从相同的地层为自己----他完全有能力照顾她。事实上他并没有这种能力-----他没有舒适的家庭站在他身后,他很可能在一个客观的政府的兴致被吹得任何关于世界。
但他没有鄙视自己,没有原来想象的那样。他预期,可能,采取什么他可以去——但是现在他发现他已经把自己献身于一种理想的追求。他知道黛西不同寻常但他没有意识到有多么非凡的一个“好”的女孩会。她消失在她丰富的房子,为她丰富,充实的生活,离开盖茨比---无关。他娶了她,那是。
.....
“我无法向你描述出我爱她,我是多么惊讶,老兄。我甚至希望有一段时间,她会把我扔过来,但她没有,因为她也爱我。她以为我知道很多不同的东西从她因为我知道…嗯,我,我的野心越来越远,爱的每一分钟,突然,我不在乎。什么是做大事的使用,如果我能有一个更好的时间告诉她我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