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看论文发表的地方,如果是校内的话就直接向院校进行举报,如果是知名杂志可以直接向出版商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证据进行举报。
2020年9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通报九起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
学术造假
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
2018年8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提出职称评审应以德为先,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且纳入信用“黑名单”。
举报的话可以直接向教育局或者是教育厅进行举报,举报的时候要有实质性的证据,同时要保护好自己个人的隐私。
举报之前是一定要确认好教授是做了不被允许的事情,如果因为自己的一己之见而冤枉了一个好人的代价是很大的。
教授,是一种高等教育体系中的职称。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但教授与研究员是有区别的。教授有教课的任务,而研究员则没有。
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中文的教授两字则源于“传教授业”的字义,是中国古代就使用的学官名称,在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都设此职位。这个词语与英文没有关联。日语中则与中文同用“教授”来称呼大学中的老师。
教育部,各省教育厅,部级的去教育部,省级的去教育厅,若是涉及重大腐败,纪委,检察院均可举报。。。。。。。。。。。。。。。。。。
你可以将掌握的证据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委举报反映。请他们介入调查和查处。
《科学家》网站日前刊登了一篇来自前德国哥廷根大学(Georg-August-University Goettingen)免疫学教授Joerg Zwirner的文章,Zwirner在文中就面对学术不端行为时应该如何行动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 去年7月,一位化名Marco Berns的匿名者通过网络举报德国波斯特研究中心研究人员Silvia Bulfone-Paus及所在实验室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引发了对其的深入调查(科学网相关报道)。虽然一开始媒体只是认定其为诽谤,但如果认为地方委员会在调查中有拖延、隐瞒、压制证据的行为存在,那么向公众披露也许是让学术不端行为彻底曝光的唯一途径。 10年前,我也曾和同事举报过哥廷根大学附属医院的一起论文造假行为,可是该大学委员会在调查后将责任完全归罪于一人,后来我们将情况反映给科学调查记者,将此事公开曝光,迫于公众压力,德国科学基金会(DFG)不得不介入调查并推翻了大学委员会此前的裁定,认定这起学术不端行为的始作俑者其实是造假文章的通讯作者——一位系主任。 这件事让我们清晰地意识到,将学术不端公之于众的做法可以迫使当局者迅速、彻底地展开调查。不过现在,德国的科学调查记者越来越少,学术不端行为举报者一方面要对付那些科研骗子,另一方面又要应对一些不称职的调查委员会,他们或多或少地只能孤军奋战。 当前,学术界面临的一个事实是:那些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们既非专业裁决人,也不是有经验的调查者。他们在调查中是否疏忽、刻意隐瞒事实,这是应该受到质疑的,而对于那些绕开体制、采取向公众曝光的方式揭露学术不端行为的人,我们也不应该草率认定其是在诽谤。 不论举报出于何种目的,至少这种(向公众披露的)做法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迫使调查机构开展深入彻底的公正调查,从而得到我们希望的最终结果——揭露事件真相。 ……………… 详细资料请参考:on http://www.bio1000.com/news/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