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法尘》
正香居士
法尘者谓如来藏所变现之相分,为意根、意识所缘者。如来藏变现似五尘境之内相分上所生法尘,为意根、意识所缘及意识所变生之带质境、独影境之法尘属色法;与意识所相应法及意识思惟而施设之名相,亦可称为法尘,属心法尘。因以依对境来分色、心法尘,如见分对五尘相分境上便依其境生起色法尘;见分不对五尘境,纯由见分之所转生相应之法尘为心法尘故。
《楞严经》卷三说:“意法为缘生于意识”,《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三和《阿毘达磨俱舍论》卷二十也说:“意法为缘生意识”,意根末那识为欲了别外境由五扶尘根缘五外相分透过五胜义根与如来藏配合产生相似之五内相分上之法尘,再转生意识与前五识了别五尘境,因意根与意识不直接缘五尘境,醒时意识需与前五识多分或少分俱起,才能共缘外五尘境,种智称为五俱意识。如色尘入眼,眼识只能了别青、黄、赤、白等显色;而意识从中了别长、短、方、圆、高、低等形色及伸、缩、坐、卧等表色与气质、神韵、幽雅、粗犷等无表色,皆是法尘属色法。意识缘五尘相分如是起心分别产生遍行、别境、善十一、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四不定等五十一心所法之法尘,故属心所有法。
例如:眼见山之色尘,山本身属性境,因“性境不随心”,山之本境不被意识心所缘而有所改变其相状,称为性境,其余声香味触四尘色境,亦复如是,皆实种所生,性境所摄。眼识只缘山之青、绿等显色,而意识缘山之山势高、低、远、近…等形色,及意识所变生山之壮观、气势等无表色,属带质境法尘。带质境者谓依于性境上所起之法尘境,称为带质境。如高峻的山、这座山看起来气势雄伟;形容山之高峻、山之气势雄伟则属带质境,夹带于性境本质上之质境谓带质境。而带质境又随七转识心之起伏而有所改变,如心情好时听见枝头上小鸟鸣唱便觉叫声悦耳;心烦气噪时闻见小鸟啼叫便觉啼声吵杂;同样之小鸟鸣啼声尘,及同样之七转识心,所缘之带质境便随心境起伏而有所不同。又带质境会因比量之判断产生非量之相分法尘,名曰:‘带质独影’,是故“以心缘色似带质,中间相分一头生”
,如于暗夜中脚踩到草绳,误以为是踩到一条蛇;意识心缘草绳之似带质相分,便会于意识见分比量思维又生起以为是“蛇”之独影相分境谓带质独影法尘,是故“带质有覆通情本”。复次意识相应及所转生施设之名相皆属法尘范畴谓心法尘。如意识所施设之名相如艺术、天才、和平等;于事理所起意识相应之赞同、反对、悲观、乐观、怀疑、态度、观念等等之不同见解亦是法尘之所函盖。
复次意识相应及所转生施设之名相皆属法尘范畴谓心法尘。如心想未完之事,便觉有“压力”之心法尘;被人误会便有“委屈”之心法尘、被人赞美便有“快乐”之心法尘、等等之受蕴法尘相,因受蕴是心法故;又于想蕴及行蕴(意行)但不含身行口行,所起之尘相亦是心法尘。又于事理所起意识相应之赞同、反对、悲观、乐观、怀疑、态度、观念等等之不同见解广义说亦是心法尘之所函盖。
至于二禅等至位以上,乃至无色界四空天之定中,及睡梦中独头意识,因不触外五尘,纯由意根缘藏识相分,意识于中起了别之内相分亦是法尘,属定境法尘及梦中法尘,是不依于五尘相分性境上所起之法尘亦称独影境,纯为见分所变生之法尘境。如意识之忆往前尘,展望未来,思惟推敲亦复如是,是故“独影唯从见”。乃至于五无心位中──睡眠无梦(眠熟)、无想定、灭尽定、正死位、闷绝中意识已断,但意根仍缘藏识所生内相分法尘,否则即无法从睡眠、闷绝中苏醒、定中出定、正死位中舍身。又《楞严经》卷一云:“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六识之见闻觉知心纵然灭了,犹有意根缘法尘分别影事。由此更可证知离念灵知仍属意识层次,尚且到不了意根境界,何况能是真如境界?从狭义说,因意根末那识无证自证分来返观自己之存在,是故于五无心位中,便无法证知自己正处于五无心位中,要待后来意识现起时才能自知;但从更深细之道种智来说,八个识皆有见相四分;又此非是吾等初学之辈所能了知之甚深唯识种智义理。以上略说法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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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尘之一,经云:“意法为缘生意识”,就是讲:“意根与法尘相触而生出意识心”,六根与六尘相触而生出六识心;合起来叫做“十八界法”也叫“一切法”。十八界法都是生灭法,都是“虚妄不实”。唯有能生万法之“如来藏”才是“不生不灭”之“实际”之法。
致于“法尘”,因为很深(唯识学内容),末学也不能解说,现摘录善知识详解如下,不懂也不足为奇,闻者熏习即可:
法尘是相分。为意根、意识的见分所缘。
意根为缘外境时会以作意及思心所缘第八识的见分,这时第八识的见分就是意根的相分了,故而第八识见分也是法尘。除此以外的如来藏变现的相分法尘可以分为色法尘和心法尘。
色法尘---意根、意识观色时所生。意识了别长、短、方、圆、高、低等形色及伸、缩、坐、卧等表色与气质、神韵、幽雅、粗犷等无表色,皆是色法尘。
带质境、独影境之法尘皆是色法尘。
心法尘----意根、意识观心时所生。
心法尘。如意识之忆往前尘,展望未来,思惟推敲属心法尘。意识之赞同、反对、悲观、乐观、怀疑、态度、观念等属心法尘。心想未完之事,便觉有「压力」之心法尘;被人误会便有「委屈」之心法尘、被人赞美便有「快乐」之心法尘、等等之受蕴法尘相,因受蕴是心法故。
然而相分与见分是相对的。如七转识是属见分,但依第八识的角度来看,七转识是第八识所缘的相分;意识与其相应的五十一心所法,共缘相分境时五十一心所法与意识是同属见分,但意识若起证自证分反观五十一心所法时,则五十一心所法就变为意识心所缘的相分了。所以当意识心起证自证分反观五十一心所时,五十一心所法就是意识心所缘的心法尘了。意识缘五尘相分如是起心分别产生遍行、别境、善十一、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四不定等五十一心所法之法尘,故属心所有法,是心法尘相分,也可以是见分。
意识心缘怨亲债主仇人时,意识心会与忿恨心所共缘怨亲债主仇人之相分境,此时的忿恨心所和意识一样是属见分所摄,但意识心起证自证分反观思惟---何以会生起忿恨心所时,此时的忿恨心所又变成是意识所缘的相分了。
第七识是同一时间遍一切现量之法尘境的缘故,因第七识别境之慧心所了别慧极劣,无法如意识般深细了别。是故第七识所缘的法尘与第六识所缘的法尘层次上是不一样的。
末那只缘法尘,就是只能在五尘境是否有重大变动上作了别;而法尘又在内相分五尘境上显现,所以说末那触内相分五尘境,而在五尘境上的法尘作了别。然因末那慧劣,于了别法尘而知五尘境有重大变动时,即唤起前六识进一步详细分别。盖六识既起,必因末那已就法尘加以极粗的了别,而作意令六识现起故。
虽然五遍行的「想」心所就是了知,但他的了知仅在境界上,就是在末那触内相分法尘境的境界上;犹需依赖他自己很粗糙的五别境「慧」心所运作,才能就所缘法尘境所代表之五尘境是否有重大变动而生起分别,才能作下决定:要或不要唤起意识觉知心来了别。末那如是,意识亦然;但意识的想心所,主要是在刚触知法尘或六尘境界时的心所法,只是对六尘极粗的了知,都属于境界受的部分,但已是比末那的了别详细多了。至于意识的别境慧,那已是详细了别六尘境以后的事了。
意根与意识所缘者称为法尘,有时不离于五尘,有时可以离于五尘。意识仅能专注于五尘中某一尘内容之分别,同时亦能随着意根少分缘于另外四尘之粗略相,但无法专注而同时了知各别详细内容。又意识分别五尘时,可超越五识各别所缘之内容,例如色尘之长短方圆等而非仅是青黄赤白,故知以法尘之名称指出为意根与意识之所缘,有别于五识之所缘。
前五识现起时,必定与意识俱起,于了别五尘境时,五识于最初刹那所了别者乃五尘之总相,例如色尘之青黄赤白、声尘之大小声等,亦即显色部份,而于后刹那所了别之形色、表色与无表色等要仔细了别之五尘相,则要透过意识于同时同境了别之,为了区别意识与五识所了别之不同,因此将意识所了别者称为法尘。
法尘和性境并不是总联系在一起的。
眼见山,山本身属性境,因「性境不随心」,山之本境不被意识心所缘而有所改变其相状,称为性境,其余声香味触四尘色境,亦复如是,皆实种所生,性境所摄。
眼识只缘山之青、绿等显色,而意识缘山之山势高、低、远、近…等形色,及意识所变生山之壮观、气势等无表色,属带质境法尘。
带质境者谓依于性境上所起之法尘境,称为带质境。如高峻的山、这座山看起来气势雄伟;形容山之高峻、山之气势雄伟则属带质境,夹带于性境本质上之质境谓带质境。
而带质境又随七转识心之起伏而有所改变,如心情好时听见枝头上小鸟鸣唱便觉叫声悦耳;心烦气噪时闻见小鸟啼叫便觉啼声吵杂;同样之小鸟鸣啼声尘,及同样之七转识心,所缘之带质境便随心境起伏而有所不同。
又带质境会因比量之判断产生非量之相分法尘,名曰:『带质独影』。如于暗夜中脚踩到草绳,误以为是踩到一条蛇;意识心缘草绳之似带质相分,便会于意识见分比量思维又生起以为是「蛇」之独影相分境谓带质独影法尘,是故「带质有覆通情本」。
睡梦中独头意识,因不触外五尘,亦是法尘,是不依于五尘相分性境上所起之法尘,亦称独影境。意识作梦所显示的梦境尘相,若非醒来否则一般人无法了知是梦境,因与真实五尘境一样故,但梦境尘相非是性境乃是独影境,由如来藏所流注现行,纯为意识见分所缘,是故「独影唯从见」而独影境乃法处所摄色之遍计所执色之一。
法处所摄色也是色法尘。包括遍计所执色,受所引色,定果色,极迥色,极微色。
受所引色就是意识缘相分境后有感受而依于相分境所引生出的色法,属于无表色。如于花朵所显示出的美丽,于女人身上所显示出的温柔,于男人身所显示出的粗犷,于佛像上所显示出的庄严,于有、无受戒之行为差异,所显示出的律仪与不律仪。因有受戒就有戒体,依于戒体及戒的规范,让人显示出有庄严律仪感受的无表色。
极迥色--极远之处难以观见的显色,非眼识所能缘之,是意识所缘,故而也是法尘。
极微色---极为微小处难以观见的形色,非眼识所能缘之,也是意识所缘,故而也是法尘。
定果色就是由禅定所引生之实色,如八地菩萨能不需作意无功用行的变现出鱼、米、花、山等之实色,亦名为自在生色。
南无大乘胜义僧!
楼主 您好
最关键的判断,就是此善知识依三法印而说,而且不以色见如来,乃至不已受想行识见如来(见金刚经)----也就是善知识说法不落入五阴诸相,就是真善知识的法相。(此乃总纲领。以下细说)。
因此吾人有必要先依佛经来确定五阴---色受想行识的内涵,否则恶知识说的天花乱坠,也不知道其真伪。
色阴: 四大因、四大缘,是名色阴。所以者何?诸所有色阴,彼一切悉皆四大缘、四大造故。(出自杂阿含经)。
换句话说,我们所熟悉的自身以外的世界,都是四大(地水火风)所造,乃至我们的身体,也不离四大,而四大互相含摄,譬如皮肤、肌肉、骨骼中亦含有水分、温度、动转等,也就是地大含摄水火风三大,又如我们呼吸、排泄、身体动转等过程(风大),也包含地水火三大(例如肠胃蠕动的过程,也包含肠胃、水分、以及热量),因此若是修行以四大为目标,则是常见外道,因为由四大合成之物终归败坏,而四大本身基本元素也是物质之法,无有作性,无法自己凭空出生互相含摄而出生种种色。
将四大为修行目标者,即是外道,非善知识,例如:。
有一类人,以气功、静坐调息等以求色身能坚固不坏,或如某类修行者,欲以肉身成就虹光身,皆是执著色阴之人---执色身为我,欲求色身常住不坏之我见。(六祖能大师虽肉身仍在,但是毕竟是所生之法,也是假藉母胎、受精卵为缘而出生,纵然保住其间极长,此世界坏时,也当随灭)。
受阴:云何为受?谓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受阴必须以色身为缘,以及能感受的意识为缘,以及了知性方能出生: 所谓根尘触生识,识、尘、触三法为缘生想(了知性),缘想生受。
感受亦是无常法,从最基层来说,离开此世色身,则不可能有感受的出生,因此若将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等当成是常住不灭法,即是假名善知识。譬如:。
有一类人,以淫欲双身法而求即身成佛,好言淫欲时的大乐无形无色,是空性,将此大乐称为无分别心,即是将男女淫欲所引发的乐受当成是常住不灭的真心,此即是常见外道,非佛法,非善知识。
又有一类人,以打坐习禅定时,遍体轻安的欲界定所引发的轻安觉受或初禅发起之乐触当成是证涅盘。如此类者,一切以证欲界定者,皆是证涅盘,那也不用 佛出世了,佛尚未出世时,亲证禅定者,比比皆是,远超欲界定者,更是有之。此类人皆是执取受阴为常住不灭之真心,受阴为我之我见上未断除。
想阴者: 云何名为想?所谓想者,想亦是知。知青、黄、白、黑,知苦乐,故名为知。
佛经说的很明白,想阴就是了知性,此了知性若离六根六尘,则无法出生运行,譬如楞严经所说:若汝执吝分别觉观所了知性必为心者,此心即应離諸一切色香味触諸尘事业,别有全性;如汝今者承听我法,此则因声而有分别。 这就是说了知性不自在故,了知性即是对六尘的见闻觉知性,这些了知性皆是因六尘而有分别,不是本来就自在的心。若将见闻觉知性当成真心,即是执取想阴为我,也就是我见未断。
此类人,往往做如是说: 师傅在上面说法,底下听的清清楚楚的那念心,就是真如佛性;或者某些大法师如是说: 当我们念佛时,念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却又一念不生,即是真如佛性显现。 此类人皆是将五阴中的想阴---了知性当成是真实常住不灭,皆是外道,非佛法也。为什麼这麼说呢,楞严经已经讲的很清楚了,听法的心,是因声音而有分别,所以听的清楚分明的那念心,是因声音而有,非是本来就自在的心;而念佛时,清楚知道念佛的心,依旧离不开"知",不管是知念佛、知苦乐、知听法、知一切色、一切声、一切香味、一切触、乃至知一切法,此知皆是 佛所说的想阴--想亦是知。 若有人将此了知性当成是真实不坏的法性、佛性,即是外道---假名善知识。
行阴者: 行者。谓三行。身行.口行.意行 复问。云何身行。云何口行。云何意行 答言。长者。出息.入息名为身行。有觉.有观名为口行。想.思名为意行。
行有身口意三行,身行最细者如呼吸、心跳、新陈代谢;口行即是觉观,也就是当心中有语言文字的想法运作时,就是口行了;意行则是想与思,也就是了知性与思量做主性的运行,譬如吾人口渴时,知道口渴即是了知性,而心中决定要去喝茶,即是思量做主性(此即是大乘所说的思心所),这就是意行了,而喝茶的过程中,一定伴随身体运转,则有身行,也会领受种种口感上的觉受、了知,这些都是口行。 因此,若将行阴当成是常住不灭法,即是外道,非佛法也。
此类人譬如: 有些附佛外道,自定戒法,规定弟子必须一天八个时辰修双身法(藏密之三昧耶戒),否则会下堕金刚地狱,此与解脱无关,施设为禁戒,就是见惑中的戒禁取戒,这样的规定不过是增长身行、口行的苦集;又有一类人,规定弟子必须每天打坐几个小时,或者说 要时时觉醒,保持清楚分明,这些只是身行与口行,不断保持固定的身行(打坐即是身行)与口行(保持清楚分明、觉醒,都是觉观所摄,不离口行)。此一类人不知解脱所要断除的我见乃至我执之理,而落在行阴当中,皆是外道,乃假名善知识也。
最后则是识阴:云何为识。谓六识身。一者眼识。二者耳识。三者鼻识。四者舌识。五者身识。六. 者意识。又 云何名为识?所谓识:识别是非,亦识诸味,此名为识也。(出自阿含部缘起经与增壹阿含)。
识阴包含六识心,以佛经之定义,举凡能够分别了知的心,就是识阴,能够对六尘韵味有所了知的心,就是六识心。六识心必须依根尘相触而出生(阿含经处处可见此经文: 意法为缘生意识、眼色为缘生眼识...)。凡是将意识等六识认作是常住不灭心,都是外道法,非佛法也。
此一类人,譬如某些大法师大居士常常说道: 我们能够反观自己所作所为的这个心,就是真心。当我们吃饭时,清楚知道自己正在吃饭,千圣所传,就是这个而已。 这一类人正是堕入识阴相与想阴相,能够反观觉照的心,就是意识心的觉观,不离六尘的分别---当吾人起妄念时,反观自己正在起妄念,其实是意识的证自证分---能反观觉照自我的功能,真心无觉无观,如刀不自割(从不反观自我,故无我相)。这一类人比比皆是,落入识阴相与想阴相而不自知,不知意识的反观觉照功能,必须依於意识心为缘、所观的法尘为缘,方能出生,意识尚且是缘生法,何况是在依意识展转而生的反观觉照,这就是无法如实观察识阴无常,而落入识阴常见的我见坑。此类皆是假名善知识。
因此,若能对五阴内含如实了知,就能区别是否为善知识,真正善知识说法,必定不会以五阴境界当成是真实不坏的自心如来,也就是如金刚经所说的: 不以色相见如来,当然也不以受想行识见如来。 若能依法而不依人来判断善知识,则此生遇善知识而亲证三乘菩提,并非难事。
道友! 因为佛法的修心的心,与世俗所知的心大不相同!。
世间人所熟悉的心,是意识,也都以意识作为真正的我,并已意识为自我中心。而这个认知、这个见解,就是佛法中所提到的恶见、我见。
佛法入门的第一步就是要断我见-->即杀除邪见、恶见(白话意思就是否定自我、否定自己的身心),知见清净了,方勘任为道器,才能进入真正的修道位。
但是,以上这麼说,可能太过简略,学人读知恐怕还是不能真的明瞭,那麼,有必要先认识清楚,何为意识? 意识是怎麼出生的? 有什麼功能? 为何众生都以意识为真正的我? 了解清楚後,才能进一步谈佛法中修心的大意。
在阿含经,只是很粗略的说: 意法为缘,生意识。那麼,在大乘经典中,也只是很精简的经文,带过意识的体性,例如楞伽经提到的分别事识、分离识,都是在说明意识的性质,楞严经中的"法尘分别影事"也是指意识之体性。那麼,後学将自己思维整理,略说意识体性如下:。
<<何为意识>>。
首先、意识只要现起运作时,就会不停的分别,不论是在眼所见、耳所听、身所触、鼻舌所嗅嚐等,都是分别伶俐。这种功能在佛法称为意识的见分---对於五感官接触之境界能够分别、认知。
此外,意识在分别的当下,也能够观察自己处於什麼境界,譬如开车时,可以藉由眼前所见境界而知道自己正在开车,同样的,能知道自己正在吃饭、运动、大小便的,都是意识的功能,这在佛法称为自证分---能证知自己处於什麼样的境界中。
不但如此,意识只要存在的当下,不论处於何种境界,都能反观自己是存在著,知道自己是存在著。这种功能在佛法称为证自证分,能证知自己是存在著。
那麼,读到这边,当你理解在下所打的文字时,能对文字产生理解认知的,就是意识心,同时也是意识的见分在运作。
那接著,你也会清楚知道自己坐在电脑前看著网页,这也是意识的功能---自证分。
你如果这时起了反观,观察自己正在电脑桌前做著看著、自己还是存在著,那这就是证自证分。
由於意识有如上功能,所以当我们这一生出生时,不用父母教导、不用师长教学,就会反观意识自我非常真实,是真正的我。举些例子即能清楚:。
出生时,经过产道,挤压摩擦的痛觉很痛、出离产道後,接触冰冷的空气也很刺痛,意识知道痛,这是意识的见分,意识也会认知道自己处於很狭窄的空间、很不舒服的环境,只是当时无法用语言文字表达,只能用哭表示,这也是意识的自证分,那麼,意识也会反观自我是很不舒服的存在著,反观有个我感觉很难过,那这就是证自证分。这些作用,就会直接的让意识去认取: 意识自己是很真实的活在世界中,那麼,这就是我见、邪见的薰习。
<<为何意识不是真实我,是佛法所要否定的心>>。
但是意识并不是真实的我,因为意识是无常的,很容易就断灭,每一世的意识都是全新的,今说明如下:。
意识於眠熟时、昏迷时、完全死亡时必定断灭,我们可以简单检察,睡熟无梦时,能反观自己正在睡觉吗? 能知道自己躺在床上吗? 能知道自己什麼时候翻身、抓痒吗? 由於意识此时断灭、不存在了,所以一切无知,纵然家人朋友在旁叫唤或恶作剧在脸上涂鸦,一样是无知无觉,除非过程中惊醒了。
昏迷时也一样,不论是药物麻醉、车祸重伤之类而昏厥,期间不省人事,身体被做了什麼事、被偷肾、偷肝浑然不知、被送去急诊室也毫无知觉,这都是因为意识断灭、不存在了,才会无知无觉。
由现前可证知的事实,即知意识无常、时常中断、非真实永恒。
那麼有智慧的人不难去想到一件事,既然意识会时常中断,每夜必断,那麼为何又会继续甦醒呢? 显然心不止一个,意识背後,必然还有能够让意识继续出生的动力。
而这就是佛法要探究的,这意识背後,能令意识中断、又继续令意识出生的心,才是佛法所要探究的心、而这个心也不只能出生意识的这个功能,他一样也有属於他的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只是,要实证这些内函,对一般大众实在太深了,後学只略说如下:。
这个心在楞伽经称之为阿赖耶识,简略来说有七大功能---七种性自性,但这里後学只说两种: 大种性自性与集性自性。
阿赖耶识能直接摄取、接触物质,例如在母胎中,决定什麼时候生长头脑、心脏、完成循环系统的,都是由阿赖耶识所主宰,乃至人类、动物们的生长速度等莫不如是。
其次,所谓集性自性就是薰习功用,当我们学习某类技能时,透过反覆的练习、操作,而让该技巧越来越熟练,这即是阿赖耶能薰习种子的功能---集性自性。
而要成佛,就要将阿赖耶所有功能,证知完毕,并且将阿赖耶含藏的烦恼种子,转为清净,即是修心!。
楼主您好!
器官是色法,念头是心法;色法有形有质,心法无形无质。故色法不能触心法。因此,器官产生念头的认知,于理不合。其次,若器官能生念,则完好的尸体亦能产生念头。因此,此说与事实不符。
于事于理皆不能成立。当知此说错误。
如上可知,念头非因色法而有。故无色界虽无色身,却无妨念头之生起。
既然如此,当推究念头是什么?如何生起?与器官有无关系?等等问题。
念头是心的作用,佛教称为“心所法”。心有八识,其中的第六识:意识心,具备“五别境心所法”:欲、胜解、念、定、慧。这五种心所法,都有念头伴随。因此,念头是意识心之运作。若意识心断灭,则无任何念头。
如上当知:念头是意识心之运作,是意识心的心所法。随意识心的生灭而生灭(熟眠无梦,意识断灭,则无念头)。
那么,意识心又是如何生起的呢?
经云:“意法为缘生意识”:意识,是意根触法尘而生(眼根触色尘,生眼识;耳根触声尘,生耳识.....六根触六尘生六识心,合称“十八界”)。
意根(第七识:末那识),是六根之一,也是六根之中唯一非色法之根。所以叫“无色根”:意根是心法而非色法(眼耳鼻舌身五根,却是色法而非心法;楼主所谓器官,不离此五色根),故能与非色法之“法尘”相触,出生意识心。
然而,根、尘、触皆是外缘;诸法之出生,是因缘所生。不是“无因唯缘”能生。因此,意识心的出生,究其根本,是第八识如来藏在外缘成熟时,流注意识心的种子而生。
器官,属于五色根,大脑是五色根的胜义根。依然是色法。故知器官(五色根)是前五识的所依(条件之一),此外还需要有五尘与之相触,再由如来藏出生前五识的种子,前五识才能出生。
法尘,是在前五识了别五尘之后,在五尘境界上生起。因此,念头虽是意识心的运作,虽然与五根、五尘无直接关系,也还需要五根、五尘为缘。
无色界无有色法,因此,没有五尘境上所生法尘。唯有“定境法尘”。此定境法尘,无需五根五尘为缘。因此无色界虽无色身,亦无五尘。却依然有意识:意根触定境法尘而生。意识既生,则念头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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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一切万法,皆是第八识如来藏(真心),在诸缘和合的情况下,流注法种而生。这就是:“一切唯心造”(《六祖坛经》的说法是:“何期自性,能生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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