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装夏季短袖领花配戴方法:
1、我们首先佩戴肩章,将肩带插入肩章背部的两根带子内,插入后反扣过来,将缀钉装上拧紧,肩章即佩戴完成。要注意佩戴时间长了之后缀钉会松懈,要经常拧一拧。
2、接着佩戴领花,仔细看会看到两边的领子处各有三个小孔,即为佩戴领花的位置,将领花的三个螺丝帽取下,领花对准三个小孔,再将螺丝帽拧上,领花即佩戴完成。
3、然后佩戴胸章和姓名牌,若不是军官则没有姓名牌,不需佩戴。可以看到军服右胸部有两对小孔,上面的一对佩戴胸标,下面的一对佩戴姓名牌。
4、接下来佩戴资历章,军服左胸处有一对小孔,用来佩戴资历章,如果不是军官则没有资历章,衣服左胸也没有小孔,应该在左胸口袋中间向上0.5到1厘米处佩戴国防服役章。
5、最后是佩戴臂章,这个是最简单的,在军服左袖处有两个带孔,将臂章背部的带子插入带孔即可。
6、全部佩戴完毕之后要仔细检查一下配饰佩戴的是否正确,要注意的有胸章有没有戴反,资历章中间的五角星有没有戴反。
将领花的三个螺丝帽取下,领花对准三个小孔,将螺丝帽拧上即佩戴完成。
佩戴胸章和姓名牌,若不是军官则没有姓名牌,不需佩戴。领花作为当代人民军队军装上必不可少的识别标志,多为金属制作。我军第一次装备领花是在1988年87式军服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
全军官兵改佩军种符号或领花,军人常服和制式衬衣缀军种或专业技术符号,军官礼服缀领花。领花包括军官领花、士兵领花、夏常服领花,专业技术领花、专业技术夏常服领花。
扩展资料:
领花的介绍如下:
军官领花领花缀钉于衣领上端两个两个标志点处,用螺母固定,领花样式为松枝叶和浮雕五星的盾牌、橄榄枝环绕浮雕五星的盾牌。士兵为松枝叶和浮雕钢枪、五星的盾牌。
专业技术领花缀钉于衣领上端两个两个标志点处,用螺母固定,为松枝叶和原子符号、橄榄枝环绕原子符号。 尉官领花都以松枝松叶为主题,大元帅,元帅,将官在此基础上另有一颗金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领花
办税服务厅标识时必须穿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徽标识使用样式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当特定用途下要求使用税徽时,如办税服务厅标识,则必须使用唯一的税徽标识。
1、各省国税局、地税局应密切协商,在全省范围内根据类别统一标识的使用样式,方便为纳税人开展办税指引、宣传咨询、办税公开、网上办税等各项服务,接受纳税人监督。
2、各单位在使用税务标识时遇到的问题,涉及税务网站等标识的,要及时请示税务总局办公厅;涉及税务服装等标识的,要及时请示税务总局财务司;涉及办税服务厅等标识的,要及时请示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徽标识使用样式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九条 税务部门的税徽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使用办税服务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的样式为准。该税徽自启用至今始终有效,为税务部门唯一税徽,已在全国各办税服务厅统一应用,为纳税人做办税指引,且税务总局拥有版权。
除税徽外,各地应用较多的税务标识为网站标识,在各地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网上税务局、网上办税厅等广泛使用,明确该标识为网站标识,由新式税服帽徽和“中国税务”组合而成。
第十条 部分税务机关还采用了新式税服的肩章、领花作为税务标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使用办税服务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该肩章、领花为税务服装的税务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徽标识使用样式的通知》
只有春秋装、冬装佩戴领花。夏装无领花。
见图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带字(城管执法)的胸牌佩戴于外衣左胸处。领花戴法是领花圆头向外,尖头朝里佩戴于外衣领。
扩展资料: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2010式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以下简称城管制服及标志)的管理,保障和维护城管制服及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管制式服装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标识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戴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肩章、领花、胸牌号、胸徽、臂章、领带夹等。
第三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 每名执法人员城管制服及标志配发标准:
(一)城管制式服装:
1、冬装:冬季常服套装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内衬衣4件;
2、春秋装:春秋常服套装2套、作训服2件、作训帽2顶;
3、夏装:夏季长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夹克衬衣3件、夏裤4条;
4、帽子:夏季帽子2顶;春秋冬季帽子2顶、
5、鞋:皮凉鞋1双、单皮鞋2双、棉皮鞋1双。
6、其他:领带2条、腰带2条、头盔1个、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标志标识:
帽徽2个、硬肩章2套、软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领花2对、金属胸牌号2个、丝织胸牌号4个、金属胸徽2个、丝织胸徽4个、臂章2个、领带夹2个。
第五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换发周期为:
(一)夏装每三年换发一次,春秋装、冬装每四年换发一次。
(二)鞋子每两年换发一次,帽子每三年换发一次。
(三)领带、腰带每两年换发一次。
(四)标志标识每四年换发一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