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证明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审核还款能力的重要材之一,为方便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1、月工资收入额(实发额)要如实填写,防止与您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相符合;。
2、加盖单位工资主管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所用印章的主体名称须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名称相一致;。
3、各项不得空缺,以方便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核实,证明出具时间为申请日当月或上月;。
4、个人收入证明应尽量使用计算机打印填写,以确保其规范性。
以下是一份收入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个人收入证明
___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 (正式/聘用)职工,因购买住房向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特证明其工资收入情况如下:
该职工月工资收入(实发)为: 万 仟 百 拾 元 (小写 元)。至今日止,该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为下列第 种情况:
1、在我单位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为:
2、在我单位暂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特此证明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薪资是真实的,如该职工无实际还款能力,导致不能归还贵行借款本息,本单位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单位工资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工资主管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1)贷款申请。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填写《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上报及审批。借款人所在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会同营房部门,对借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月编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连同《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于每月15日前按照建制关系直接上报战区级单位后勤机关财务、营房部门。
扩展资料: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未被单位录用、聘用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1、2014年11月1日前,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将原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出现了中断缴存的军转干部,在申请贷款时,补缴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并恢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2、2014年11月1日后,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将原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申请贷款时,其在部队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时间达到6个月(含)以上的,可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如您是在江苏地区办理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您与卖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后,中行贷款行会指导您填妥借款申请表,收集并核实以下书面资料:
1、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
2、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结婚证、未婚声明等);
3、《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
4、收入证明相关文件;
5、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已经支付首付款的凭证;
7、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经办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申请书 **单位: 我是本单位员工,姓名***,工号为***,在什么时间入职的,现申请单位参保本人公积金,请接洽,谢谢。 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对于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只要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且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的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就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如下:(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二)职工将填写完毕后的《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连同下列材料送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贷股;1、贷款申请书(已婚的需配偶签名)2份;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10、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