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句:1.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2.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3.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1.《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2.贝多芬
写作的人象画家不应该停止画笔一样,也是不应该停止笔头的。随便他写什麽,必须每天写,要紧的是叫手学会完全服从思想。
3.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4.词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朝花夕拾》读后感
初读这本书,讲实话,我也不是很读得懂。就连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也是学得似懂非懂的。我甚至觉得:鲁迅的这些文章,看起来简直就是象在跟你聊天似的,哪算得上什么名著?
后来多读了几遍,我懂得了,不要把这样的名著当作美文,其实,这本书的文章看似“聊天”也正是鲁迅的文字魅力所在。它看上去很朴实,甚至比较口语化,但为什么却能够深深地吸引人呢?就是因为这样的朴实,让人感觉很亲切,就象他站在你面前跟你诉说着什么似的,“说”到兴奋处,文字又会变得非常热烈,这就让人能够从中品味和感受鲁迅的点点滴滴。
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是的,这个特点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表现得一览无遗。一开头,便以“寻咒”从侧面点出中心,接下来便诉说了一段他童年的一段故事。其实,鲁迅先生是话中有话啊,他借着说童年看《二十四孝图》的事情,其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即对儿童的不重视。儿童都读不到他们应该读的书,而人们却熟视无睹,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吗?然而我又想到了现在,现在的孩子们别说爱读书,他们连根本不想读书,不思学习。再看看那时侯的孩子们,他们渴望读书却没有书读,而现在我们有书读却不愿读,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吗?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简析:初一时就背过的文章,当时觉得索然无味, 现在读一读倒觉得乐在其中。首先两个“不必说”勾起读者兴趣,“单是”更引人入胜。两个“不必”本已情趣盎然,可见那“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更是其乐无穷啊!还有后面的“油蛉”“蟋蟀”等等同样也富有丰富的童年乐趣。
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
赏析:这是鲁迅先生写的乡下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我很喜欢这句话,他对当时乡下人的生活理念用深刻而美好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鲁迅认为乡下人不会写出这种“热昏似的妙语”,也写出了当时乡下人的素质低下,为后文写活无常作铺垫。
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赏析:这句话透露出鲁迅先生对活无常的敬佩之情,从对他的尊称“活无常先生”可以看出。既然连一个鬼都可以如此赋有人情味,那我们作为一个人又何尝不可呢?所以鲁迅先生也是要借无常的“重人情”来启示我们。作为一个人,法理固然重要,但也要像活无常先生一样赋有浓烈的同情心。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不肯用灵丹点在舌头上,又想不出“冤愆”来,自然,单吃了一百多天的“败鼓皮丸”有什么用呢?依然打不破水肿,父亲终于躺在床上喘气了。还请一回陈莲河先生,这回是特拔,大洋十元。他仍旧泰然的开了一张方,但已停止败鼓皮丸不用,药引也不很神妙了,所以只消半天,药就煎好,灌下去,却从口角上回了出来。
简析:鲁迅留学日本是学医的,本文他用切身的体会对当时中国医学的落后观念和落后现状进行了痛切地揭露和剥析,甚至有“中医是有意无意的骗子”这样极而言之的话,他用一个思想深刻的医学生的良知和洞察力,击中了因循守旧的传统观念的要害,并且也显示了要救人身先救人心的思想转变历程,中国后来可能少了一个思想激进/操守严明的好医生,却有了一个为民族人民呐喊警世的大文学家,从本文中正可看到其伟大转变的的缘由。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简析: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满意望采纳
1) 我们不必恭读《钦定二十四史》,或者入研究室,审察精神文明的高超。只要一翻孩子所读的《鉴略》,——还嫌烦重,则看《历代纪元编》,就知道“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但在新近编纂的所谓“历史教科书”一流东西里,却不大看得明白了,只仿佛说:咱们向来就很好的。
2) 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
3) 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
4) 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
5) 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可惜的是往往暂时没有谁能定。
6) 举其大者,则如五胡十六国的时候,黄巢时候,五代时候,宋末元末时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纳粮以外,都还要受意外的灾殃。
7) 张献忠的脾气更古怪了,不服役纳粮的要杀,服役纳粮的也要杀,敌他的要杀,降他的也要杀:将奴隶规则毁得粉碎。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来一个另外的主子,较为顾及他们的奴隶规则的,无论仍旧,或者新颁,总之是有一种规则,使他们可上奴隶的轨道。
8)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
《野草》
·鲁迅·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 。
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不生乔木,只生野草,这是我的罪过。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
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我以这一丛野草,
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 。
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其不幸。
去罢,野草,连着我的题辞!
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鲁迅记于广州之白云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