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暑假期间,我读了《永远的小豆子》这一本书,里面主要讲的是小豆子和她的朋友们,还有她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弟弟之间的故事,我最喜欢书中的小豆子了,因为她很勇敢,遇到困难不退缩。
小豆子老是扎着两条麻花辫,穿着红色的衣服,黑绿色的裤子,黑色的布鞋,因为当时的条件很差,所以下雨天只能光着脚去上学。
我最喜欢她的勇敢了,一次意外,小豆子掉入了池塘里,他没有害怕,而是快速的找到了能爬上岸的东西,小豆子上了岸,并没有哭,而说:"我一定要学会游泳,不让这样的意外再次发生。
我要像小豆子学习,学习他那勇敢,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书,里边有各种类型的主人公。在他们里边有调皮的马小跳;有美丽的灰姑娘;还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机智、勇敢的鲁宾逊。
鲁宾逊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做一位航海家,开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他终于获得了机会和朋友一起开船旅行,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了多大的危险。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风暴,终于,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鲁宾逊用他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且在这里生活了下来。在这个小岛上,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用自己的双手造了两处房子,又做了许多家具。后来,鲁宾逊发现对面的野人岛有把俘虏抓来这座岛上吃的习惯,便千方百计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虏,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鲁宾逊发现一只船触礁了,船长和两名船工被船上的坏蛋抓了起来。鲁宾逊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他们,并帮船长夺回了船,最后,鲁宾逊和船长一起带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别二十八年的故乡—英国。
这篇小说让我相信了一句话“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是行为,甚至能拯救一个人。”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刚毅,他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与开拓进取。我们都要学习鲁宾逊这种自立、创新与开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要镇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办法。
我平常的依赖性很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主动去思考解决的办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导去做的,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动脑筋去解决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顺境中多积累,像鲁宾逊一样做一个机智、勇敢、敢于挑战与创新的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时候更要多学知识,为我们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成长后为伟大的祖国做出应尽的贡献,让中国永远强大、富饶!
(网文)
第一篇写的晴雯很好啊
一、
读完红楼梦,给我的感觉就是人物关系的复杂与情节的惊心,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并不是出身不凡,聪明灵秀的贾宝玉,不是既端庄又矫情的薛宝钗,也不是有着娇美姿容林黛玉,或者精明能干的王熙凤。那个并不引起人们关注的小丫鬟晴雯,她的聪明伶俐,貌美如花,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这是红楼梦作者对她的评价。性格决定命运真的一点都不错,她性情刚毅,正直,她向往自由与平等,身为一个丫头,她的言行便与那整个时代不符,最终导致了含冤而亡的结局。可以说她是红楼梦中最敢于表露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人,她敢说敢笑敢想敢做。可惜的是她身不逢时。我对她不仅仅是惋惜怜悯,更多的是敬佩。从第五回,是说贾宝玉在秦可卿的卧室睡觉,有四位丫鬟服侍他,其中有晴雯,这一个轻描淡写的出场之后,我就开始期待晴雯的出现,每当她上场,立即给人带来一股清新的感觉。记得书中有一回这样写道:宝玉醉酒回到怡红院,来到自己的卧室,看见案上的笔墨。晴雯先接出来,笑道:“好,好,要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下笔就走了,哄的我们等了一日。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这时宝玉也想起了早起的事来,因说道:“我写的那三个字在哪里呢?”晴雯笑道:“这个人可醉了。你头里过那府里去,就嘱咐我贴在这门上,这会又这么问。我生怕别人贴坏了,我亲自爬高上梯的贴上,这会子还冻得手僵冷的呢。”晴雯的这一出现,马上给人一种干练、麻利、直言快语的感受。虽然在主子面前,却毫不低声下气,这就使她在众多的婢女中脱颖而出,初露锋芒。晴雯之所以具有独特的魅力。因为她洒脱泼辣,无所顾忌,总是天真、善良、坦荡,刚强而又浑身是刺。用宝玉的话“金玉不足喻其贵,冰雪不足喻其洁,星日不足喻其精,花月不足喻其色”来形容这位惊世骇俗的姑娘实在不为过。
二:
我从小到大,非常喜欢看书,自然的也知道了书中许多的人物,他们有的有趣,有的可爱,有的耍酷•••••书中每个人物我都是那么的熟悉,在这之中,也有我最喜欢的人物。
他是一个勇敢,机灵,好奇,乐于探险的小男孩,他就是——皮皮鲁!他给我的印象我就是;长着小小的鼻子,往后梳着的碎发,宽宽的额头,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从外表看上去,就知道他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他身边所发生的有趣的故事,都描写了皮皮鲁的机智,勇敢,果断,故事中的情节扣人心弦。其中就有一个故事“309暗室之谜”讲述皮皮鲁在他家的柜子里,发现了有四个暗室,分别是金门、银门、铜门、铁门。皮皮鲁和鲁西西为了探寻其中的秘密,决定去冒一次险,此时的鲁西西有些胆怯,最终在皮皮鲁的鼓励下,他们还是进入了暗室,并发现了其中的奥秘。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我就情不自禁地佩服他的勇气和胆量,他的每个故事,以及一举一动吸引了我。
皮皮鲁在别人眼里可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物,但他在我的眼里,他是那么特别,就像我身边的一个好伙伴,好朋友。他的每一个故事,好像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给我带来了快乐,同时也伴随着我度过了一段童年时光。
三:
从小到大,我从书中认识了许多人物。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中的夏林果。夏林果从五岁便开始练芭蕾舞,她走路时眼睛永远平视前方,腰板永远挺得笔直,走路永远是外八字……如果把夏林果藏在人群中,你一眼就能把她找出来,因为,她实在是太突出了。
夏林果在班里是个乖乖女,在作业方面总是排在前三名。夏林果还是一名管理学校的“官”。这一点引起了路曼曼的忌妒,因为路曼曼只管班里的事,而夏林果是管学校的事。路曼曼表面跟夏林果是好朋友,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已经恨死了夏林果,但夏林果却浑然不知。
我喜欢她有上万个理由。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她的舞姿。“六一”前,夏林果的班主任老师宣布这次六一班的节目是夏林果跳的芭蕾舞:天鹅湖。那天夏林果走上台,只见她身穿雪白的芭蕾舞裙,长长的头发被盘成了两个大“包包”,乌黑乌黑的,脚上穿着一双芭蕾舞鞋,好不漂亮呀!音乐响起,夏林果随着音乐随心所欲地跳起了高雅的芭蕾舞,那舞姿既优美又动人。顿时,学校大礼堂里闪光灯的咔嚓声响成一片,夏林果跳得更卖力了。此时,大礼堂里鸦雀无声,原来,夏林果跳出了高难度动作,那动作似仙女飞天,大家都被她的舞姿吸引了。从此,夏林果成了学校里的小“名人”。
夏林果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天,她在路边捡了一只小猫,可她妈妈不让她养,她只好把小猫先送到别人家去寄养,经过一番商议,夏林果不计前嫌地把猫寄养在马小跳家里,两人也因为这件事,成了要好的朋友,每天,他们都一起去超市为小猫买吃的。下课经常跟马小跳聊一些有关猫的话题……
夏林果,一个可爱的女孩,她的可爱无处不在。来吧,朋友!一起读这册书吧,它会告诉你一个更加可爱、更加善良的夏林果,让我们一起去认识她、关注她!来吧!加入吧!这册书会让你明白,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心,什么是美好的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位英雄人物
在抗日时期,有许多为国家、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壮烈牺牲的英雄好汉。我最喜欢那位巾帼英雄是刘胡兰。
刘胡兰是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14岁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由于叛徒的出卖,刘胡兰于1947年1月12日被捕。敌人一次又一次地威胁刘胡兰,逼迫她说出共产党员的名字。可刘胡兰并没有被敌人的收买所诱惑,更没有被敌人的威胁所吓倒。敌人见刘胡兰什么也不怕,便使出了更残忍的手段。他们当着刘胡兰和乡亲们的面,当场铡死了6个民兵,烈士们的鲜血染红了大地,可刘胡兰硬是咬着牙关,挺起胸膛说了句:“要杀要剐由你们,怕死不当共产党员!”最终,这位英雄少女迎着呼呼的北风,踏着烈士的鲜血,光荣地牺牲了,那年她才15岁。毛泽东主席亲笔写了挽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在过去的革命岁月里,有多少人为了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啊!那些普通的名字都含着不普通含义。像董存瑞、邱少云,他们为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抛头颅洒热血,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果没有那些为祖国,为人们勇于献身的战士,哪里会有今天这美好的幸福和生活呢?刘胡兰热爱自己的祖国,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不说出党的秘密。这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感动着我,激励着我。我一定要像刘胡兰姐姐学习,在任何困难面前不低头,好好读书,掌握各项本领,不辜负爸爸妈妈的哺育之恩,为祖国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武则天。
武则天,是一个颇有历史魅力的名字。她是唐朝开国功勋武士的次女,唐大宗李世民的幼妾,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她在协助高宗处理军国大事,佐持朝政三十年后,亲登帝位,自称圣神皇帝,废唐祚于一旦,改国号为周,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女皇。从她参与朝政,自称皇帝,到病移上阳宫,前后执政近半个世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历史功绩,昭昭于世。诚如宋庆龄对她的诚恳评价: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
武则天,本名武照,称帝后改为武曌。(“曌”(zhào)字为武则天特别欣赏,拿过来作为自己的名字专用,任何人不得使用这字。从字形上看,“曌”象征着日月当空,象征着女皇君临天下的气势。“曌”字拆开来看,又成“明空”。或“空明”,颇含几分佛理禅机,切合武则天向佛的心意)
武则天,出生在唐初新贵显宦之家,显赫的权势,豪奢的生活,滋养了她无限量的权力欲。然而,初唐极重士族的门阀之风盛行,而武氏庶族的门第,低微的出身,又使她饱受流俗的轻视,而不甘埋没。这一特殊的境遇与遭际,强烈地刺激着青年时代的武则天,陶冶了她狂妄地去追逐和攫取最高权力,以达唯我是从的欲望,和以冷酷而不择手段地去报复一切的心理。
则天自幼聪慧敏俐,极善表达,胆识超人。父亲深感她是可造人才,遂教她读书识字,使她通晓世理。史载,则天十三、四岁时,已是博览群书,博闻强记,诗词歌赋也都奠定了一定基础,而且长于书法,字态卓荦不群。
贞观十一年(637年),14岁的则天以长相俊美,入选宫中,受封“才人”。入宫之后,则天行事干练,善解人意,再加上姿色娇艳,颇得太宗欢心,遂赐号“媚娘”。时日既久,太宗又发现则天学识尚好,且懂礼仪,便把她从侍穿衣着的行列,调人御书房侍候文墨。这一变故使武则天开始接触皇家公文,了解了一些宫廷大事,并能读到许多不易得见的书籍典章,眼界顿阔,日渐通晓官场政治和权术。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死去,则天与所有嫔妃,发送长安感业寺削发为尼。太宗九子李治唐高宗即位后,因早先与则天暗通款曲,对她极有兴趣,遂经常往来于感业寺,并于两三年后重召则天入官,晋封为“昭仪”。
永徽六年(655年),极受高宗宠幸的武则天,在内宫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并日促高宗立己为后。然而,在封建社会中,皇后的废立乃国之大事,须与重臣们商定。当高宗把废皇后王氏,立则天为皇后的打算向诸遂良、长孙无忌等元老重臣说明后,立即遭到强烈的反对。
他们认为武氏出身卑微,不宜为后。但是,高宗的主张也得到武则天的同谋许敬忠以及李义府、徐世等一些朝中要员的支持。在他们的帮助下,高宗终于在这年的十月断然颁诏,废皇后王氏,正式册立则天为皇后。自此,皇家内宫大权,全部落人武氏之手。
则天登上皇后宝座后,机智精明,“通文史,多权谋”的长处,得到长足的发挥和发展,使高宗对她宠爱之余,别眼相看。她亦利用皇后的身份,皇上对己的宠爱,积极参与朝政,“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从永徽六年(655年)到显庆四年(659年)的五年时间里,她设法清除政敌,贬尚书右仆射诸遂良,使其郁闷而死;黜同中书门下长孙无忌,逼其自缢;罢免朝中诸遂良、长孙元忌的支持者,巩固和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和权力,扫除了她参政道路上的障碍。
显庆五年(66O年),高宗李治因患凤眩,目不能视,遂下诏委托武后协理政事。自此,则天从参政步人执政,“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人虽在幕后,却遥控了朝廷实权。后来,高宗后悔,图谋收回大权,并密令中书侍郎上官仪草诏废后。岂知机事不密,“谋泄不果”,武后手辣心狠,先下手为强,立将上官仪处死。高宗之举,功亏一篑,反使武后更为警觉。
由于则天武后处理政务有章有法,不似高宗久诿不决,甚为群臣敬服。高宗虽厌其独行独断,许多国家大事又不能不倚重她。这样,就使武后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竟与高宗同临紫殿,一起接受群臣朝拜。上元元年(674年),高宗号天皇,皇后号天后,天下人谓之“二圣”。自此,高宗形同虚设,唐朝权柄,尽在武后则天掌握之中。
从上元元年(674年),则天以“天后”之尊开始执政,至天授元年(690年)正式称帝的16年中,武氏为当皇帝做了大量的长时间的准备,采取了多种有力有效的措施。首先,在王位的继承上,高宗想禅位于长子李弘。武后则不念母子之情,将李弘毒死,立次子李贤为太子。李贤被高宗委以临国之任,处理政务颇为精干,武后则废李贤为庶人,立三子李显为太子。弘道天年(683年),高宗卒,中宗李显刚刚继位,武后则以皇太后名义临朝称制。一年后便废掉中宗,改封庐陵王,立四子李旦为帝,是睿宗。李显、李旦都是昏庸无能之辈,在皇帝位上也是傀儡,处处受制于武后。